光電傳感器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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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發表時間:2019-01-29 10:39:31
光電傳感器主要由發光的投光部和接受光線的受光部構成。如果投射的光線因檢測物體不同而被遮掩或反射,到達受光部的量將會發生變化。受光部將檢測出這種變化,并轉換為電氣信號,進行輸出。大多使用可視光(主要為紅色,也用綠色、藍色來判斷顏色)和紅外光。
光電傳感器如下圖所示主要分為3類:
特點:
①檢測距離長
如果在對射型中保留10m以上的檢測距離等,便能實現其他檢測手段(磁性、超聲波等)無法達到的長距離檢測器。
②對檢測物體的限制少
由于以檢測物體引起的遮光和反射為檢測原理,所以不象接近傳感器等將檢測物體限定在金屬,它可對玻璃·塑料·木材·液體等幾乎所有物體進行檢測。
③響應時間短
光本身為高速,并且傳感器的電路都由電子低件構成,所以不包含機械性工作時間,響應時間非常短。
④分辨率高
能通過高級設計技術使投光光束集中在小光點,或通過構成特殊的受光光學系統,來實現高分辨率。也可進行微小物體的檢測和高精度的位置檢測。
⑤可實現非接觸的檢測
可以無須機械性地接觸檢測物體實現檢測,因此不會對檢測物體和傳感器造成損傷。因此,傳感器能長期使用。
⑥可實現顏色判別
通過檢測物體形成的光反射率和吸收率根據被投光的光線波長和檢測物體的顏色組合而有所差異。利用這種性質,可對檢測物體的顏色進行檢測。
⑦便于調整
在投射可視光的類型中,投光光束是眼睛可見的,便于對檢測物體的位置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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